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专升本 湖北文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
湖北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每年定期组织为大专和中专毕业生举办普通专升本考试,毕业生须经过考试并符合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的条件方可被录取为湖北文理学院的专插本学生。

招生对象:全国高等学校中任一届的二、三年级普通专科(高职)和中等专科毕业生
招生人数:按国家统一规划计划及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标准
1.报考人员应具有二、三年级普通专科或中等专科文化程度或相当于该等级别的文化水平;
2.报考工、农、中、口、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具有所报专业对口的实践操作能力;
3.报考公共基础课有前科的考生,其前科不能超过两门。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4.报考人员在报考所报专业时应对当年本科招生计划内相应专业课程进行了学习,预科班毕业生可按从本专业大一学习的标准进行考试;
5.符合上述条件但尚未拿到相应技术职务证书、或相应工种的工人,可在条件具备后提交,但须在取得证书两年以内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习和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
报考者需网上登记,上传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定参加考试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
3.考生补充材料(如奖状、推荐信、实践操作能力考试证书等)。
考试科目
普通高等院校招收中等专科、中等技术学校毕业生文化课考试安排请参见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本科专业(工科类、农、林、牧、渔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组考文化课考试大纲》。
招生流程
一、校方审核考生资格
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专升本
1.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2.要求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是否真实
3.成绩相符并根据录取标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动拿预录取通知书,并被通知办理入学手续,具照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到派出所注销赴钢瓶子内容行注册户籍(随迁人员亦需注销原籍公安机关验明,并接受所在地公安机关验明)
4.符合条件但缺少有效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证明材料,如全部达到相应要求,才可被录取为正式学生
二、校方公示名单
对符合全部要求的预录取考生分省份公示考察,公示的结果以在校网站(www.hbcuc.edu.cn)及招生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公示名单为准。
三、湖北文理学院确认录取名单
在公示期满后,湖北文理学院将县(区)招生工作领导组织召开录取委员会,并公示录取名单。
四、发送录取通知书和寄送招生信息包
湖北文理学院将根据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先后发送录取通知书及招生信息包给被录取考生,并注明回执截止日期。录取通知书和招生信息包的邮寄地址以填报志愿表时所填写的优先志愿为准,一般在填报初投档志愿时同时通知考生。
五、报到
录取考生根据录取通知书和《招生信息包》上述要求,按指定日期和地点(东校区办公楼413室(自主招生报到点))报到注册。未按时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总结
湖北文理学院是位于湖北省襄阳市的一所综合性大学,为促进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专门为全国普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设立普通专升本考试,欢迎各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前来报名,了解更多详情可登陆湖北文理学院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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